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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政府取消50岁以上遗孀每年"未再婚"申报要求

孟加拉财政部取消50岁以上遗孀每年提交未再婚声明的规定,同时上调退休金,最高涨幅达100%。

来源 The Business Standard原文发布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 · 22 天前阅读英文原文 ↗
孟加拉政府取消50岁以上遗孀每年"未再婚"申报要求

孟加拉政府取消了50岁及以上遗孀每年提交"未再婚"声明的规定,今后她们无需再为此跑腿,即可终身领取家属抚恤金。

按原有规定,所有已故政府雇员的遗孀必须每年向相关会计办公室提交一份声明,证明自己未再婚,才能继续领取抚恤金。

财政部下属财政司 (Finance Division) 已于9月2日就此发布通知,昨天(9月20日)对外公开。

通知还提高了退休政府雇员的月度退休金:在新薪酬体系下,最低为1.8万塔卡,最高为7.02万塔卡,涨幅视现有退休金水平而定,介于55%到100%之间。

通知称,调整后的待遇同样适用于目前正在享受退休后休假 (post-retirement leave) 的雇员,具体金额按2027财年实际到手的净退休金计算。

可领取退休金的政府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仍为5年。服务满5年的雇员,退休金为其最后基本工资的21%。

其余退休金比例维持不变:服务满10年、15年、20年者,分别领取基本工资的36%、54%和72%。满21年后升至75%,22年为79%,23年为83%,24年为87%。服务满25年及以上者,继续按基本工资的90%领取退休金。

通知还规定,对服务未满5年即身故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雇员提供特别经济援助。此类情况下,家属可按其已服务年限,每满一年领取相当于最后基本工资3个月的一次性款项。

雇员退休时还可就积存假期领取相当于18个月基本工资的现金补偿,前提是不超出既有假期额度。

· 本文由 AI 基于公开报道改写而成,不构成任何投资 / 法律建议,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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