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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议会通过三项法案:国家人权委员会与防止强迫失踪法案在反对党抗议中通过

孟加拉议会6日通过三项法案,包括国家人权委员会和防止强迫失踪法案,反对党以法案弱化原有条例为由集体退场抗议。

来源 The Business Standard原文发布于 2026 年 9 月 7 日 · 大约 1 个月前阅读英文原文 ↗
孟加拉议会通过三项法案:国家人权委员会与防止强迫失踪法案在反对党抗议中通过

孟加拉议会今天(6日)在反对党议员的抗议声中通过三项法案,其中包括两项重要法案——《2026年国家人权委员会法案》(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Bill, 2026) 和《2026年防止和纠正强迫失踪法案》(Enforced Disappearance Prevention and Redress Bill, 2026)。

法律、司法和议会事务部长穆罕默德·阿萨杜扎曼 (Md Asaduzzaman) 提交了《国家人权委员会法案》和《2026年财产转让(修正)法案》,内政部长萨拉赫丁·艾哈迈德 (Salahuddin Ahmed) 则提交了《防止强迫失踪法案》。三项法案均以口头表决方式分别获得通过。

在《财产转让(修正)法案》通过时,反对党议员仍在场,但在《国家人权委员会法案》和《防止强迫失踪法案》表决前,他们集体退场。在退场前,反对党领袖沙菲库尔·拉赫曼 (Shafiqur Rahman) 博士表示,他们已经明确表达了对法案的立场。他说,执政党曾承诺会带来更强、更完善的人权法和防止强迫失踪法,并允许临时政府时期的条例失效,但现在的法案存在明显的问题。

沙菲库尔指出,拟议的法律并未赋予人权委员会统一调查侵权指控的权力,区分了普通人和执法人员的处理方式。他批评政府先让旧条例失效,再推出更弱的版本,因此反对党不愿参与通过这些法律。议长回应称:“谢谢你们退场。”

国家人权委员会法案要点

该法案旨在废除《2009年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并建立新框架,以成立一个有效且独立的委员会。委员会将设主席1名和委员4名,其中至少1名女性,1名来自少数族群或弱势群体。由议长领导的10人遴选委员会将推荐候选人,成员包括法律部长、内政部长、执政党和反对党各1名议员、大学教授、总统提名的权利专家、人权领域记者以及少数族群代表。

法案明确委员会管辖权,简化投诉程序,并授权委员会在调查期间发布临时命令以保护受害者免受紧急威胁。但法案设有“纪律部队案件程序”条款:若投诉涉及纪律部队或其成员,委员会先请求该机构提交报告;若对报告满意则不再行动,不满意则可提出建议,机构须在45天内书面反馈。委员会还可成立调查组。

防止强迫失踪法案要点

该法案规定,强迫失踪罪最高可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若受害者死亡或失踪超5年,刑罚为死刑或终身监禁,并处罚金最高1000万塔卡;较短的强迫失踪罪可处至少3年监禁或终身监禁,并处罚金5万塔卡。

法案将强迫失踪定义为可认知、不可保释、不可和解的刑事犯罪,建立了预防、起诉、查找失踪者和保护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法律框架。法院有权签发搜查令。法案允许缺席审判,接受数字证据,保护证人、投诉人、举报人和受害者。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获取调查进展、了解真相,得知失踪者下落。法案提供国家资助的法律援助、医疗、康复和赔偿基金,赔偿可从定罪者资产中追偿,无法追偿时由国家承担。配偶和受扶养家属可使用失踪者财产。法案还规定5年后可签发失踪证明以分配财产,并建立中央数据库。调查和审判须在120天内完成。若指控涉及纪律部队,该部队不得自行调查,由政府指派另一支部队或跨部队调查组。

财产转让(修正)法案

该法案修正1882年《财产转让法》,引入终身使用权(lifetime usufruct rights)合法认定,允许父母、祖父母等捐赠者向特定血亲或配偶转让财产,同时保留终身使用和收益权。

· 本文由 AI 基于公开报道改写而成,不构成任何投资 / 法律建议,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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