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批准10亿美元伊开行贷款扩建东炼厂,融资条件苛刻
孟加拉政府批准从伊斯兰开发银行借贷约10亿美元,用于东方炼油厂二期扩建,但因融资成本高、优惠度低引发关注。

孟加拉政府已批准从伊斯兰开发银行 (Islamic Development Bank, IsDB) 借贷10.04亿美元,用于东方炼油厂 (Eastern Refinery Limited, ERL) 二期工程建设。官员称,这笔贷款条件相当苛刻,属于"高度非优惠"融资。该批准由非优惠贷款常设委员会 (Standing Committee on Non-Concessional Loan, SCNCL) 在昨日(7月7日)的会议上通过,会议由财政部长阿米尔·侯赛因·乔杜里 (Amir Khosru Mahmud Chowdhury) 主持,在其谢尔-孟加拉纳加尔 (Sher-e-Bangla Nagar) 的办公室举行。经济关系局 (Economic Relations Division, ERD) 官员表示,尽管融资成本较高,但炼油厂扩建对孟加拉长期能源安全仍是商业上可行且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
根据会议文件,IsDB的融资分两个部分:"远期租赁1"提供5.2059亿美元,"远期租赁2"提供4.831亿美元,另附带6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赠款。据ERD工作文件,该贷款利率远高于国际市场普遍水平。基于2026年7月5日六个月期担保隔夜融资利率 (SOFR) 3.84627%,加上1.60%利差和风险溢价,总加成利率为5.44627%。贷款期限20年,含5年宽限期,剩余15年内每半年还款一次。ERD将两项融资均列为"高度非优惠",赠款成分分别为负3.12%和负3.24%。
官员透露,由于每半年还款一次,SOFR基准利率及利差和风险溢价会随时间变化,因此赠款成分和优惠程度也会波动。ERD还建议,在政府将资金转贷给孟加拉石油公司 (Bangladesh Petroleum Corporation, BPC) 或ERL之前,财政部应评估BPC的财务能力,确保炼油厂能偿还贷款且不额外增加政府负担。此外,在签署贷款协议前,必须满足ERD设定的所有项目准备条件。还款预计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进行。
项目概况
据ERD工作文件,东炼厂目前年原油加工能力为150万吨,二期将新增300万吨,使总产能增至450万吨,大幅减少孟加拉对进口成品油的依赖。项目准备任务于2026年2月8日至11日完成,评估任务于3月8日至12日进行,4月28日与IsDB代表谈判,5月14日由ERD秘书主持部际会议,5月20日签署谈判纪要。6月3日,IsDB达卡区域中心发送贷款协议草案,并于45届SCNCL会议上提交批准。ERD官员称,贷款协议可能在8月中旬IsDB行长穆罕默德·苏莱曼·阿尔·贾塞尔 (Dr Muhammad Sulaiman Al Jasser) 访孟期间签署。
与会官员透露,财长敦促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并对项目未更早实施表示失望。财长表示,若更早扩建,孟加拉将能更好地应对伊朗-以色列冲突及美国紧张局势导致的全球燃料供应中断。
项目成本调整
吉大港 (Chattogram) 的东炼厂现代化扩建项目现估计耗资31000.57亿塔卡。其中,政府出资18566.74亿塔卡,BPC自筹12433.83亿塔卡。项目原定于2025年1月至2030年6月实施。国家经济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Ecnec) 去年12月23日原则批准,估计成本35465亿塔卡,后经进一步审查,缩减4465亿塔卡。
据能源局称,东炼厂目前仅满足孟加拉约20%的石油需求,其余依赖进口,外汇成本巨大。BPC官员称,新炼油厂将生产欧5标准汽油和柴油,并将现有炼油厂的柴油、车用汽油和辛烷升级至欧5标准。BPC已完成"单点系泊 (SPM) 双管线"项目,可年运输450万吨原油。投产后,扩建炼油厂预计年产约40万吨燃料油、6万吨液化石油气 (LPG)、60万吨欧5汽油、110万吨欧5柴油、20万吨润滑油基础油和50万吨航空燃油,从而减少进口依赖和政府补贴。
项目拖延多年
东炼厂是孟加拉唯一炼油厂,1968年由法国德希尼布 (Technip) 在吉大港建立。二期扩建计划最早于2010年宣布,2013年政府批准13000亿塔卡项目。但多次官僚拖延、实施挑战和融资限制导致工程未能启动。2022年BPC利用自有资金重启项目,当时成本已升至23000亿塔卡。2024年初,S阿拉姆集团 (S Alam Group) 提议以25000亿塔卡建ERL-2,能源局于7月9日批准。但同年8月学生领导的起义导致谢赫·哈西娜 (Sheikh Hasina) 政府倒台,项目随后暂停。临时政府上台后重启项目,最初寻求外国融资,当时成本估计为36410亿塔卡,包括25500.77亿塔卡外部融资和10909.32亿塔卡BPC出资。外部融资未果后,政府决定以公共资金和BPC共同出资。修订后成本一度升至42973.70亿塔卡,后经计划委员会审查削减。
东方炼油厂1960年获批,1968年投产。当时35%股份由前东巴基斯坦工业发展公司所有,另35%由前西巴基斯坦商务秘书、ICS官员阿巴斯·哈利利 (Abbas Khaleeli) 领导的私人企业持有,其余30%由英国伯马石油公司 (Burmah Oil Company) 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