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办中国税制讲座,为孟加拉税收改革取经
孟加拉政策研究所邀请复旦教授张平介绍中国税制改革经验,探讨增值税、央地分成等对孟的启示。

8月27日,孟加拉政策研究所(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 of Bangladesh, PRI)举办了一场特别讲座,主题为“中国的税收制度与改革:对孟加拉强化国内税收的启示”。讲座在PRI会议室举行,吸引了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员、经济学家、商界代表和发展实践者参加,共同探讨中国税制改革经验对孟加拉增收的借鉴意义。
主讲人是中国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公共预算研究中心主任张平教授。张平介绍了中国税收体系、收入结构、法律框架及主要改革阶段,并指出了对孟加拉的可能借鉴。他强调,中国更依赖间接税,增值税是最大税种,间接税约占税收收入的65%,企业所得税占26%,个人所得税占9%。
张平回顾了中国税改的关键节点,包括1984-1985年对国企的“利改税”,以及1993-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者将中央在全国收入中的份额从约20%提高到约50%。他还解释了地方收支缺口如何导致地方政府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和土地相关收入。
张平还讨论了中国的“土地财政”模式,即地方政府利用土地使用权收入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推动了主要城市的快速转型。基于中国经验,张平为孟加拉提出三个建议领域:一是清晰划分各级政府间的收支责任;二是对财产相关收入实行有条件的分享安排;三是现代化地方自有收入征收,尤其是改进财产估值和执行。
讲座后设有小组讨论,孟加拉公共财政、税务、商界、媒体和政策领域的知名专家参与,包括PRI杰出研究员安桑·曼苏尔博士(Dr. Ahsan H. Mansur)、前财政部秘书及审计长穆罕默德·穆斯林·乔杜里(Mohammad Muslim Chowdhury)、大都会工商会(MCCI)主席卡姆兰·T·拉赫曼(Kamran T. Rahman)、法律经济学家西迪基、BRAC治理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苏丹·哈菲兹·拉赫曼博士(Dr. Sultan Hafeez Rahman)、国家税务局(NBR)前成员法里德·乌丁(Md. Farid Uddin)等。
会议由PRI主席扎伊迪·萨塔尔博士(Dr. Zaidi Sattar)主持,他引导了讨论和问答环节。与会者探讨了税收征管、合规、财政分权、财产税、地方收入生成,以及扩大孟加拉税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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